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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02 浏览:
导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和约束,但是无论是用人单位亦或是劳动者单方面毁约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打动了“劳动合同违约”的相关内容,那么,劳动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劳动合同违约了怎么办?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劳动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理论把违约形态基本分为拒绝履行和不应当履行两大类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是指合同成立并在生效以后,以明示的方式或实际行为表明对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全部不履行,也称之为根本违约;所谓不应当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虽然从形式上看是履行合同义务,但实际上履行的质量、时间、给付方式和时间等等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任何种类的合同违约,都不会超过这两大基本概念。

  劳动合同的违约问题也包括在合同范围之内,同样也包括在拒绝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两种基本违约的形态里。在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上述各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主要规定了三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在合同上访各自都有违约的情况下,第一百二十条有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的这些关于违约的规定,基本上也可以参照适用于解决劳动合同违约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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