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什么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1-21 浏览:
导读:变更监护权是指当父母一方或双方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抚养教育被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出发,作出相应裁判。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将在本文将为您介绍“什么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有:

  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3、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什么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

变更监护权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变更监护权的程序: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以上是关于“什么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