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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于初次犯爆炸罪的团伙如何判刑?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4-17 浏览:
导读:对于初次犯爆炸罪的团伙,刑法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判断刑罚。首次犯罪可能会影响量刑,但并不会直接决定免除刑事责任。关键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

对于初次犯爆炸罪的团伙如何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故意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这个团伙是初次犯罪,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其犯罪动机、犯罪手段、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但是,初次犯罪并不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除非在具体案情中体现出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爆炸罪中,过失能否成为责任形式?

刑法中,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爆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主观要件通常要求行为人有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但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并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过失也可能构成爆炸罪的责任形式。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爆炸,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了爆炸事故,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理论,这种过失被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虽然爆炸罪的主要责任形式是故意,但在特定情况下,过失也能够构成爆炸罪的责任形式,但这需要满足刑法中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并且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对于初次犯爆炸罪的团伙,法院将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初次犯罪并不必然导致轻判,但可能会作为酌定量刑的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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