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且该待遇与遗属自身是否参保养老保险无直接冲突。具体规则如下:
1. 待遇性质:遗属补助金为一次性补偿,资金来源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与遗属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状态无关。
2. 领取条件:遗属需符合法定条件,如与死者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无固定收入或经济困难等,具体标准由地方政策细化。
与遗属养老金的关系:若遗属本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仍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需注意:
1. 部分地区规定,遗属若已领取职工养老金,可能无法同时申领按月发放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一次性补助不受影响。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遗属补助可并行享受,二者不冲突。
补助金未按时发放的解决途径,可以有以下几种:
1. 责任主体
遗属生活补助金由社保部门负责核定与发放,若未按时到账,需向社保部门咨询或投诉。
2. 查询与申诉方式
线上渠道: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手机应用(如“智慧人社APP”),查询养老金及遗属补助发放记录。
线下渠道: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咨询。
电话咨询:拨打当地社保服务热线(如12333),提供参保人及遗属信息,要求核实发放进度。
3. 法律救济途径
若社保部门未按时支付补助金,遗属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限期处理。
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可向上一级社保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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