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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全国首次!台州法院个人破产制度见成效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28
导读:对于债权人陆某来说,近来很是纠结。朋友李某已经去世,可是李某还欠他一笔钱。抱着试试的心态,他将李某及继承人告上了天台法院,要求继承人对李某债务承担民事责任。2019年9月24日,天台法院经释明后,陆某同意以“......

对于债权人陆某来说,近来很是纠结。朋友李某已经去世,可是李某还欠他一笔钱。抱着试试的心态,他将李某及继承人告上了天台法院,要求继承人对李某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2019年9月24日,天台法院经释明后,陆某同意以“立转破”方式申请对已死亡的李某遗产进行个人债务清理。据悉,此做法在全国尚系首例。

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债务人李某已于2012年去世,而法定继承人放弃了对遗产的继承,因此也无人可对李某的债务负责。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债权人陆某都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他不知道该向谁去讨回这笔欠款,和李某的子女沟通时,也只得到“我又没继承财产,老爸欠下的债和我没关系”诸如此类的回复。因此案件也拖延了很长时间。

经法院指定管理人调查,确认陆某的债权金额为28000元,无其他债权人。债务人李某名下有3处无法处置的坍塌老宅和宅基地,银行存款只有927.91元,遗产不足以清偿个人债务清理费用。

天台法院及管理人组织债权人与继承人进行债务和解后,债权人陆某与债务人李某的继承人自愿达成协议:即在协议签订之时一次性支付现金15000元给陆某,当场履行完毕,陆某放弃剩余债务,李某农村老宅由继承人使用。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

“遗产债务纠纷中,往往存在继承人放弃继承,而债权人找不到相对主体来处置遗产和债务问题,这在我们受理的其他遗产债务清理中都有体现,我们探索采用立转破方式,破解遗产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无交涉相对方、无诉讼对象、无法查明遗产的三无问题”,此案承办法官施林鸟介绍说,“从目前看来能够有效解决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无故被卷入诉讼和执行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2019年12月30日,台州中院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台州两级法院在在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和执行不能退出长效机制方面取得的“五个全国首次”的成效,而李某的这起遗产债务清理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今年4月26日,台州中院就出台了《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审理规程》,该规程系全国首个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基本要素的个人债务清理规程。规程规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自然人债务人,以及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个人债务清理。人民法院以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立“破”字号审理,并指定管理人进行债务清理工作,并提供债务清理和债务整理两个程序,在严格把握事实认定基础上,对于诚信的债务人予以退出执行程序,同时下达行为保全令,给予其四到六年的诚信考验期;对不诚信债务人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同年4月29日、5月6日,台州中院又以“破”字1号、2号立案的黄某和柯某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分别被裁定终结债务清理程序,而这是全国首次以“破”字号审结具有个人破产基本要素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也是台州法院所取得的第二个“全国首次”。

“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涉及面广,不同的债务有不同的处置方式和考量。就金融领域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而言,由于金融债务的处置有其特殊要求,涉及金融安全、银行安全,因此,在金融领域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不仅能为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寻一个新的路径,同时也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环境,以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崇才介绍道。

为了探索金融不良债权处置新路径,今年9月10日,台州中院筛选与台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等当地三家金融机构达成会议纪要,联合推进金融消费者债务清理,至今已受理了70余件金融消费者债务清理案件。而在金融领域探索具备个人破产制度要素的金融消费者债务清理,是台州法院取得的第三个“全国首次”。

今年12月30日,台州中院又与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等两家金融主管部门联合出台会议纪要》,就在金融领域深度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推进金融消费者债务清理达成共识。

自今年4月份开展个人债务清理创新工作以来,台州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受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总数达117件。这些案件类型丰富,既有债权人申请也有债务人申请,既有金融债权也有普通债权,既有主债务也有担保债务,既有单一债权人也有多数债权人,更有遗产债务。在最高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提出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第一年,台州法院受理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即突破百件,这是台州在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之路上取得的第五个“全国首次”。

近一年的实践证明,一个有效的债务清理机制,不仅能制度化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退出路径,对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给予重生的希望,也能确保债务人的财产受到全面调查,对失信债务人予以惩罚,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同时还能发挥债务清理机制预防和警示风险的作用,警示债权人在经济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代价,防止纵容过度负债的情况发生。

未来,针对债务人的诚信甄别、事后监督、征信信息采集与公布、打击逃废债和虚假破产方面的问题,台州法院将不断完善具体制度,审慎探索,真正让个人债务清理成为“诚实却不幸”的债务人的福音、企图逃避债务的“老赖”们无法挣开的“紧箍咒”,从而为个人破产制度贡献台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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