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三级律师,法学本科,民商法学硕士,曾在台湾高雄大学研修学习,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律协竞争法专业委员委员,金华市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华市律师协会婺城分会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地方立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金华市机关效能督察员,金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调解员,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浙江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实务导师,金华电视台《婺城普法》、《乡村法律》栏目上线律师,撰写的论文曾获金华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和浙江律师论坛二等奖,曾获金华市律协婺城分会首届“十佳青年律师”、婺城区优秀党员律师、金华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金华市律师行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办理的案件受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道德观察》等中央媒体关注报道和最高人民法院新闻期刊《中国审判》专题采访。
联系方式
CONTACT就职律所
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执照
13307201710176293联系电话
TEL:15397570708合同纠纷
一、诉讼和仲裁业务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5、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10、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3、借款合同纠纷14、承揽合同纠纷15、买卖合同纠纷16、其他合同纠纷二、非诉讼类法律事务1、建设工程法律咨询风险防控2、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现场法律咨询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及中途退场法律服务4、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律培训服务6、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服务 了解更多 >刑事辩护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会见犯罪嫌疑人;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4、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调查和收集证据;4、出庭准备;5、参加法庭调查;6、参加法庭辩论;7、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6、出庭准备;7、参加法庭调查;8、参加法庭辩论;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了解更多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行政复议法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了解更多 >法律咨询
LEGAL ADVICE律所简介
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4月,2018年10成立党支部,2024年9月成立支部委员会,秉承“颂正义凯歌 存人间大道”的价值观,遵循法治的精神,颂扬法律的真善美,追求专业、规范,传承“厚德明法 专业典范”的思想精髓,求真务实。建立党建引领+法助民生,“星火”律动红的党建品牌,下企业、商圈、园区服务,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发挥自身优势,开设普法讲座,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被评为浙江省第二批三强双进基层党组织、金华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金华市婺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红十字人道救助“爱心企业”、连续两年评为五星党组织、金华市婺城区2017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金华市婺城区2018年度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金华市婺城区2019年度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金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双强”先锋党组织、婺城区两新工委、经商局“三师助企”满意项目奖,金华市律师行业"三师助企 无微不至"专项行动先进单位、中山路城市党建联盟优秀服务项目、法治日报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提名奖、“星火”律动红助企法律服务团获区十佳助企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