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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律师告诉你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6-08 浏览:
导读:南京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律师指出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时间,从当事人知道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起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是可以申请延长的。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虽然民法典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法律快车提醒您,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为两年。

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因此,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

  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产品责任时效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产品责任时效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

  1.产品质量责任时效的概念

  是指法定期限内,如果发生了产品责任损害,受害人有权根据《产品质量法》请求赔偿。根据该规定,这个法定期限是指在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内。请求权是产品质量法赋予消费者的一种具体权利。

  2.诉讼时效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有效时间。《产品质量法》规定,受害人必须在其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或能够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起诉。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将不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诉讼时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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