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一方有没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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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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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一方有没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在这方面,离婚中有过错的一方也可能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是深圳离婚咨询律师对这个问题的具体回答,带你了解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离婚一方有没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这是可能的。子女的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看主要毛病是什么,有没有影响孩子的成长。
二、离婚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岁以下的孩子属于哺乳期。为了保证宝宝的发育,一般应该和妈妈住在一起。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况:1。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应随母亲生活;2.母亲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指遗弃、虐待子女),父亲则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亲被判刑、被劳动教养、重度残疾,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母亲行为不端如赌博、吸毒、滥交等不良嗜好),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父母同意2周岁以下的孩子随父母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
(二)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将优先考虑有较好条件抚养孩子的一方。
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与子女的情感亲密度等。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1。父母一方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生活时间长了,改变生活环境显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主要指夫妻长期分居;3.无其他子女,但对方有其他子女;其他子女是指对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其成长,而另一方患有慢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随子女生活的;5.如果一方离婚后难以再婚,可以考虑作为优先考虑因素;6.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需要且有能力协助照顾孙辈;5-6抚养孩子不是法定的优先事项。
(三)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其父、与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父母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以双方自愿为前提;(五)父母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也可以有法院的参与。
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第三,双方的教育水平;第四,孩子的意志(指能表达自己意志的大孩子);5.孩子的生活习惯;第六,是爷爷奶奶愿意并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等情况。,但总的原则在于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一方是否有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并提出建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更有把握。
《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