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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加名字的离婚分割是怎样的?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5-20 浏览:
导读: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知道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必须的,人们对如何分割也不是很了解,那么房产加名字的离婚分割是怎样的?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深圳离婚财产诉讼法律咨询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加名字的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房屋婚前财产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处理。

  二、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有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配置,从而为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一)申报。凡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必须领取国土部门发放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调查组负责收集申请材料,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审核。
  (二)权属调查。土地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的范围、界址、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记录,经相邻各方认可后,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调查做准备。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土地使用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并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土地界址和界址点上签字盖章。不能参与勘界的,应当书面委托代理人标明边界。
  (三)审核和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和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位置、四至范围等。
  (四)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人和其他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字,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五)报名。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户卡和土地证,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证上签字。
  (六)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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