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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纪念活动-徐州市民政局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0-18
导读:3月21日,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纪念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军民和青少年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一是高度重视纪念活动,加......

3月21日,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纪念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军民和青少年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一是高度重视纪念活动,加强对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安排、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精心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立健全烈士祭扫、礼仪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引导烈士亲属规范祭祀、广大干群文明祭扫,并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加强对赴云南、广西等地烈士墓祭扫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落实。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祭扫接待的服务工作。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卫计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的烈士墓区、骨灰堂、纪念馆和园区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瞻仰祭扫环境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认真制定接待服务工作计划和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强化领导,责任到人。有针对性地组织讲解员专业培训,扎实做好祭扫接待服务各项准备工作。强化文明祭扫意识,陵园内严禁焚香烧纸和进行其他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亲属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进一步完善祭扫服务工作规范,设立便民服务项目,开展人性化服务,以诚恳热情的态度为广大烈士家属和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接待服务。

三是依托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深入做好烈士纪念活动。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集中组织到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祭扫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密切配合安排组织好纪念仪式;自发到烈士纪念设施祭扫烈士的社会公众,认真组织引导,相对集中地组织纪念仪式,确保纪念仪式庄严肃穆。采取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烈士精神和优良传统。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在烈士纪念设施内开展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种植纪念树等主题教育活动。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烈士英雄事迹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广泛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的浓厚氛围。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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