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铺面租赁、物业管理纠纷中的一审、二审案件代理;
二、审查、修改、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
和抵押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抵押、查封、共有、出租等权利瑕疵调查;
四、农村宅基地赠与合同及律师见证。
二、审查、修改、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
和抵押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抵押、查封、共有、出租等权利瑕疵调查;
四、农村宅基地赠与合同及律师见证。
联系地址:福建厦门 联系电话:4006-01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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