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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吗?律师解答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15 浏览:
导读:南宁侵占罪律师指出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将所有权不归于自身的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遗忘物、埋藏物。从法律关系上看,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同于其他侵犯财产罪(如盗窃罪、诈骗罪)的突出特点是,该财产在其被侵占之前业已为行为人。至于财物是公共财物还是私人财物,在所不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他人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侵占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予以消费、出卖、毁灭、赠予他人,等等,对财物进行处分。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无非法占有目的,只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而引起纠纷的,不构成本罪。

侵占罪怎么打官司

  对于侵占罪打官司我国奉行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告诉的对象

  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2.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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