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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律师解答强奸案可以撤诉吗?刑法中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29 浏览:
导读:南宁强奸案辩护律师指出我国对于猥亵儿童行为的惩处具有层次性,以情节轻重为划分标准,分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惩治。根据我国法律之规定并结合相关司法实践,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视为情节严重,凡具其中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宁刑事律师解答强奸案可以撤诉吗?

  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不是被害人说撤诉就可以撤诉的。撤不撤诉权利在检察院。如果当事人说自己是自愿的,也应该由检察院或者法院来判断,这要看这个案件在诉讼的哪一个阶段,总之不是说被害人想撤诉就能撤诉的。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刑法中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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