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同城律师 >> 南宁未成年人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律师解答未成年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吗?未成年人犯罪可否认定累犯?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8-04 浏览:
导读: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世界各国法律界的难题,一是各国成年的界定标准各不相同,二是什么年龄段未成年人开始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意见不一,那么未成年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吗?未成年人犯罪可否认定累犯?未成年人可以认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吗?南宁未成年人犯罪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吗

  未成年人犯罪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未成年人对于该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则未成年人可以就此罪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未成年人对于该罪不负刑事责任,则未成年人就此罪不可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可否认定累犯

  未成年人犯罪不可以认定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未成年人可以认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南宁同城律师热门标签
南宁故意杀人案律师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南宁过失致人重伤罪律师 南宁强奸案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诉讼开庭律师 南宁减刑缓刑无罪律师 南宁性犯罪律师 南宁南宁故意伤害犯罪律师 南宁专业贩毒被抓找律师 南宁集资犯罪律师 南宁刑案律师 南宁虚假破产罪律师 南宁二审再诉律师 南宁骗取贷款罪无罪律师 南宁海关走私刑事律师 南宁高利贷诈骗案律师 南宁权威的刑事律师 南宁未成年人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无罪辩护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