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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告诉你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8-05 浏览:
导读:国家特定的东西是不允许随意挪用的,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害人害己,有可能对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所以相关人员要注意自律,那么南宁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量刑?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南宁挪用特定款物罪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条件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条件: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对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量刑?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如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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