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张环保税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征税对象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税实行按季申报,首个征期为4月1日到4月18日。
福建省地税局介绍,4月1日是申报期的第一天,为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落地,福州、泉州、漳州等市区地税办税服务厅安排业务骨干加班加点,充分利用周末申报人数较少的有利时机,全力以赴保障纳税人的正常申报,为申报期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排除可能的障碍。
泉州市地税局局长符夷杰表示,首张环保税税票的顺利开出,标志着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在泉州市成功落地,为泉州市环保税首个征期的平稳推进打下了基础。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后,在法律效力和征管机制上将更加严格,有利于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促进其治污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编辑:chanchan)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