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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宋慧乔和宋仲基宣布离婚 在我国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7 浏览:
导读:6月27日,宋慧乔与宋仲基宣布离婚。据韩媒报道证实,宋仲基和宋慧乔已经正式进入离婚程序,双方准备进行离婚调解,而宋仲基方和宋慧乔方也发出声明,证实二人已无继续可能,坐实离婚传闻。那么,在我国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6月27日,宋慧乔与宋仲基宣布离婚。

  据韩媒爆料,宋仲基于26日向宋慧乔提出离婚调解申请。宋仲基所属经纪公司表示:“关于宋仲基演员离婚的正式立场,宋仲基和宋慧乔经过慎重的考虑,决定结束婚姻生活 ,经过圆满的协商正在办理离婚手续 ”。接着,该人士补充道:“向祝贺和支持两人结婚的很多人传达这样的消息,真心感到抱歉。但因为是演员个人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盲目猜测离婚原因和散布虚假消息。”

  据韩媒报道,宋仲基代理律师回应称:“宋仲基对于离婚没有隐瞒的内容,认为离婚的主要事由在配偶宋慧乔一方,宋仲基已经确定离婚的态度,并且基本上不可能再翻转了。”宋慧乔回应与宋仲基离婚,因性格不合,无法克服,所以协商离婚。

  有韩国法律界人士透露,宋仲基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调停申请后,主动向媒体曝光了此事,律师称明星在离婚调停刚开始的阶段就公布离婚,在韩国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且离婚停调申请大多确是由对离婚没有责任的一方提起,因此可能宋仲基自认离婚原因不在自己而是在宋慧乔。 “双宋”婚姻仅维持不到两年,此前曾多次被传离婚。

  目前两人正在通过法院解决财产分割,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

在我国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019年宋慧乔和宋仲基宣布离婚 在我国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a、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b、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但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d、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e、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f、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9年宋慧乔和宋仲基宣布离婚 在我国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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