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婴儿油成本1元】近日,浙江警方破获了一起制售假化妆品案,查获2万多瓶涉嫌假冒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和母婴用品,涉案金额达到1亿3千多万元。
据悉,假冒婴儿油的供货商通过一件代发的形式销售假冒婴儿润肤油100ML装和200ML装。生产一瓶婴儿油的成本不足一块钱,销售的价格也远低于正品价格,100ML的婴儿润肤油也卖8.8元。所以,看到售价远低于正常价格的商品,一定要警惕。
警方表示:“生产点,是在一个城郊的租房,基本上都是在后半夜,进行生产。在销售过程当中,是在旁边的一幢楼里作为一个固定的点,嫌疑人用自己假名字或者假的身份信息,跟对方进行交流,然后,把东西放在那边,用微信跟对方联系,让对方自己来取货,十分隐蔽。”最终,警方查获2万多瓶涉嫌假冒品牌的化妆品,涉案金额达到1亿3千多万元。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假冒品牌婴儿用品构成犯罪的,可以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2004年12月22日 法释[2004] 19号)
第二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