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寺发声明怒斥森马服饰侵权,引发关注。据悉,嵩山少林寺已申请注册过666个商标,有网友质疑其是抢注。
少林寺回应,少林寺的名称曾被人滥用,推出所谓“少林秘方”等,注册商标是为了保护少林品牌。
9 月 1 日,嵩山少林寺发布声明,称嵩山少林寺是注册商标“少林功夫”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森马在各平台在售的“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已侵犯少林寺知识产权。
随后,森马接到社会投诉后,已主动将相关线上平台的侵权服装下架。 对此,森马并未在官方平台进行回应。在森马天猫店中看到,目前仅一款名称中带有“少林寺IP”描述的运动鞋,在售的少林功夫系列产品都被改名为“国潮功夫”。此前森马在宣传该系列时,还拍摄了宣传视频。但森马相关负责人9月2日接受AI财经社采访称,森马是通过少林寺下属单位的合作公司获得了授权,“今天在媒体上看到这个消息,公司内部也很惊讶,我们认为应该有些误会,目前正在通过这家合作公司跟少林寺沟通,尽快澄清误会,具体的情况还在和合作公司进一步沟通中。”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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