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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拽女童男子可能担何责?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6-03 浏览:
导读:未成年人安全是社会治理的底线,任何针对儿童的侵害行为均应受到法律严惩。近期,四川某地发生一起6岁女童在街边被陌生男子强行拖入小巷事件,警方通报称涉事男子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此类事件引发公众对儿童安全防护及法律追责机制的关注。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未成年保护”的相关问题。

拖拽女童男子可能担何责?

  涉事男子可能涉嫌两项罪名:

  1.猥亵儿童罪:若拖拽行为伴随抚摸、亲吻等性侵害意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2023年湖南某男子在超市门口拖拽女童欲实施猥亵,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拐骗儿童罪:若以诱骗、强迫手段意图将儿童带离监护人控制范围,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24年广东某男子因拖拽女童至偏僻处被群众制止,法院认定其构成拐骗儿童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拖拽女童男子可能担何责?

监护人如何主张民事赔偿?

  监护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理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监护人可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例如,2023年浙江一女童被拖拽致心理创伤,监护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2.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若案件未进入刑事程序,监护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以侵害人格权为由要求赔偿。2024年江苏某女童被拖拽后出现应激障碍,法院判决行为人赔偿医疗费及后续心理治疗费共计8.7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则是关于“未成年保护”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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