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5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的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是,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在抢救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但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这意味着,醉驾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肇事后逃逸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符合《刑法》第67条规定的自首条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破坏了现场,影响了事故责任认定,逃避了救助义务,因此在法律上被视为加重处罚的情节。但逃逸者如果能够认识到错误,及时自首并积极赔偿损失、接受处理,表明其具有悔罪表现和改过自新的意愿,法院在量刑时会结合这些情节考虑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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