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9
1. 虚假陈述:如果公司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将构成虚假陈述,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2. 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的重要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可能导致刑事责任和财产罚没。
3. 操纵市场:通过人为方式影响证券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将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
4. 违规信息披露:未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可能被处以罚款,严重的会吊销营业执照。
5. 挪用客户资金: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或交易资金,将触犯刑法,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 资产保管责任:托管机构必须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托管的资本证券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置,否则将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参见《证券法》第142条)。
2. 信息披露责任:托管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与其托管证券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持有情况、分红派息、投票权行使等事项,违反此义务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责任(参见《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5条)。
3. 执行交易结算责任:托管机构应按照交易所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准确无误地完成交易结算,若因操作失误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托管机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见《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30条)。
4. 风险防范责任:托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保障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参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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