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这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得擅自转让债务,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这是因为债权债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基本原则,因此债权人的同意是债务转移的必要条件。
在民法中,债务转移主要有两种形式: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经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新债务人后,原债务人可以因此而完全免责,即不再对原债务承担责任。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即使债务转移给了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仍需与新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原债务人并不能完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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