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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工匠”增补选拔工作的通知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4
导读:市直有关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工匠”培育计划的通知》精神,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工匠”培育计划的通知》精神,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武汉工匠”增补选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选拔范围和条件

增补选拔范围

本次增补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以德为先、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充分体现全省“一芯驱动”发展布局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主要从光纤光缆、芯片制造、网络工程、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长期工作在技能操作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增补选拔。

增补选拔条件

“武汉工匠”人选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或者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或者取得省市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等证书,或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

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市内同行业处于拔尖水平,被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

获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并由此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获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一类大赛前3名、省市级一类大赛第1名;或者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或国家一类大赛前3名。

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行业关键生产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掌握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侵犯知识产权或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作为推选对象。

二、选拔程序

各企业、各单位按照“武汉工匠”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选拔推荐人选,各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的选拔推荐工作,中央、省属在汉企业及市属大型企业负责本企业的选拔推荐工作。“武汉工匠”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程序产生。

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报送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武汉工匠”评审委员会公室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员的参评资格,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经市级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目录

1.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汇总表样式见附件1。

2.申报表。《“武汉工匠”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提交一式两份。

3.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撰写,全面反映推荐人选的职业道德、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候选人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的贡献等内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证明材料。

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页面;

推荐人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职业资格等级页、照片页、职业工种及成绩页;

推荐人选技术成果、专利及各种荣誉证书、带徒传技情况等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由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5.照片。

证件照。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贴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

工作照。6寸候选人工作每人3张,彩色冲印,要求不同场景背景,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求能反映出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上述材料用A4纸黑白打印或复印,材料2、3应双面打印。申报材料按上述编号顺序简单装订,避免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

2.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请同时提供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本、材料2、3的WORD版本和材料5的JPG版本。

3.下载网址:相关申报材料和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服务大厅—表格下载—培训鉴定”栏目下载。

四、工作要求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公开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把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有代表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严格考核、严肃评审、严格把关、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和申报推荐材料真实可靠,经得起各方面的督促检查。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请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19080

电子邮箱:whzkc@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武汉工匠”推荐汇总表

2.“武汉工匠”申报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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