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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是什么?律师告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吗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01 浏览:
导读:随着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工程越来越多,随着而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房产建设工程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一)协商解决

  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

  (二)仲裁解决

  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我国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

  (三)诉讼解决

  诉讼就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解决该争端的一切活动。诉讼包括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

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吗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为。承揽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程所在地。本条规定“以施工行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致的。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查清事实。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与建设工程分离,必然会增加受诉法院的工作负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讼累,不符合“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也符合“两便原则”。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外,被告所在地也可能成为管辖地。此外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否能扣除税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不能扣除税金,税费是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按我国的税法体系获得收益的主体依据收益额度进行纳税的。施工单位递交的签证单中的税价是构成其报价总额的一项内容。

  综上,建设工程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协商、仲裁和诉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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