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总体部署,为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有效开展,严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郊区范围内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乡镇、社区创建活动。现将郊区“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乡镇、社区进行公示。
“零酒驾”创建乡镇:郊区西南舁乡
“零酒驾”创建社区:郊区荫营镇南窑庄村
望创建单位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零酒驾”宣传,进一步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泛社会共识,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贡献一份力量。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