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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折扣的支付方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05 浏览:0
导读:进货折扣是企业直接付款购进商品时由于进货数量超过一定数额或者在销货单位赊销商品方式下企业在合同规定的可享受折扣的付款期限内付款而得到的折扣。进货折扣本身也表现为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两种绝然不同的方式。进货

  进货折扣是企业直接付款购进商品时由于进货数量超过一定数额或者在销货单位赊销商品方式下企业在合同规定的可享受折扣的付款期限内付款而得到的折扣。进货折扣本身也表现为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两种绝然不同的方式。进货折扣具有直接的激励性,能够对中间商产生短期明显的促销效果,解决厂商的销售紧急状况。尤其对于销售季节性较强的产品,在销售淡季或旺季来临之前,比较适合使用这种促销方式,能够帮助厂商降低经营风险、拓展市场,以及加快资金周转。

  根据进货数量实行折扣价格或附加赠送本产品,会引起中间商的超前购买,甚至导致部分经销商低价抛售和恶性窜货(指经销商突破厂商指定的销售区域进行跨区销售,是一种扰乱市场的行为),引发价格混乱,严重影响大多数经销商的销售信心和积极性,使产品的正常销售受到影响。但对于零售商来说,由于他们经营的品种较多,加上零售终端在地理位置上的分布已经相互区隔,对单品进行杀价竞争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厂商对零售商进行折扣促销仍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促销方式。

  厂商对中间商进货折扣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

  1.现金支付

  折扣大多数采用现金支付。过去一般是在年末或半年末支付,现在常常在季度末支付,或在客户向厂商付款时先把折扣金额扣除。

  2.用公积金支付

  即厂商把折扣金额积存下来,等到年底一次性支付,或在客户整修店面、购买运货车辆时支付。通过这种方法,厂商可强化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在一定时间内用这笔钱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3.提供销售工具

  即厂商用实物来支付对客户的价格折扣。大到送货的汽车,小到商店的用品,都可以是价格折扣的变相形式。

  4.用产品支付

  厂商赠送相当于价格折扣金额的产品给中间商。这种做法由于不是送现金,而是送产品,当然对厂商更有利。但如果该产品在市场上销路不好时,就难以刺激客户进货。

  目前折扣政策已经成为厂商之间常用的竞争手段,而且折扣比率还有逐渐升高的趋势。越是处于弱势的厂商,越要付出更大的折扣来吸引客户,并且一旦抬高就很难降下来。但高折扣对于厂商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挤占了厂商的利益,而且经常性的折扣一旦被经销商列入自己的销售计划之中,就失去本来用于激励的功能。

  有人将折扣称为“麻醉药”,或“饮鸩止渴的行为”,因为一旦开始使用折扣,如果中途发生问题,也无法中途停止,反而会加速事态恶化。因此,新一代的企业经营者已将折扣视为“禁忌”,而尽力缩小折扣运用范围,或者对折扣限定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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