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律师详解汽车贷款诈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0 浏览:0
导读:唐律师: 3年前我在投资公司任职,因为收入比较高,在车行和保险人员的鼓动下贷款买了小车。但后来公司因为投资股票倒闭了,我也随之失业,没有了收入,无法按期还贷。再后来因为我给朋友担保,所以把车抵押给了别人,
唐律师: 3年前我在投资公司任职,因为收入比较高,在车行和保险人员的鼓动下贷款买了小车。但后来公司因为投资股票倒闭了,我也随之失业,没有了收入,无法按期还贷。再后来因为我给朋友担保,所以把车抵押给了别人,朋友无力还钱,债权人就把我的车开走了。我带着全

唐律师:
  3年前我在投资公司任职,因为收入比较高,在车行和保险人员的鼓动下贷款买了小车。但后来公司因为投资股票倒闭了,我也随之失业,没有了收入,无法按期还贷。再后来因为我给朋友担保,所以把车抵押给了别人,朋友无力还钱,债权人就把我的车开走了。我带着全家到内地做生意,换了手机。前阵子回广州,公安找到我说,保险公司控告我贷款诈骗,为进一步调查,我不能离开广州。我只是没有及时还贷,怎么成贷款诈骗了呢从化梁生    梁生:
  由于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汽车贷款诈骗案,保险公司已经“草木皆兵”,对于一时找不到贷款人的,以涉嫌贷款诈骗为由到公安局报案的事已经屡见不鲜。如果你讲的情况属实,本律师认为:你的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而是普通的民事纠纷。
  依《刑法》第193条的规定,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贷款理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而贷款纠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经济纠纷。
  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有一个共同点,即贷款人没有偿还到期贷款。那么如何区分是贷款诈骗还是贷款纠纷关键是看贷款人在主观上对贷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贷款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但可以通过具体的客观行为来判断,《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了七种非法占有行为:(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你是按正常方式取得贷款,虽然没有按期还贷,却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因此,可以推断你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当然你的行为虽然依法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是,你也确有自我总结和反省的必要。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