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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3 浏览:0
导读:上海68家中外银行一致通过并签署《上海市银行同业维权公约》。上海68家正式营业的中外资银行日前一致通过并签署了旨在联手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上海市银行同业维权公约》。共同合作有效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打击逃废
上海68家中外银行一致通过并签署《上海市银行同业维权公约》。上海68家正式营业的中外资银行日前一致通过并签署了旨在联手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上海市银行同业维权公约》。共同合作有效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并协调不良贷款处置。公约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处理作了如下明确规定:对借款人逃废债行为的认定、申报和制裁,实行会员行申报、集体认定、同业制裁、统一执行的原则;各会员行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认定借款人逃废债的行为,有关具体申报、审查程序的实施细则由会员行提议、理事会审议并经各会员行同意后通过。中外资会员行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录借款人贷款信息。各会员行对其借款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应及时在咨询系统内或贷款证中备注,以备其他会员行掌握信息,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债权风险。公约还决定在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内专设维权部,专职行使各项维权职能,实施维权公约各项内容,制定认定、申报和制裁逃废债行为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和流程、借款企业改制应对措施和不良资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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