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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金融支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9-22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发布文号: 长政发[2007]7号 各区、县(
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发布文号: 长政发[200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加快推进长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现结合长沙市“十一五”规划和长沙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全党、全国目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资金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长沙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努力服务、协调、指导各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以利于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形成多元投资体系,努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问题。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深入调研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积极改善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加大“三农”信贷投放,着力支持和推动长沙新农村建设。?
  二、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长沙各金融机构的特点,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采取各种措施支持长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立足农村发展全局,为新农村建设和缩小城乡差距发挥好融资和服务功能,促进金融支农的合理分工和有效协作,形成金融业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格局。?
  三、创新和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层次农户、农村企业的资金和其他金融服务需求,设计一些适合“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和管理机制,探索具有长沙特点的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方式。?
  四、立足“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一是要积极扩大“三农”贷款总量。金融机构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满足农民合理的资金需求;要用足用好各级政府在农村扶贫、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贴息优惠政策,增加配套信贷资金;大力发展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扩大融资总量。二是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用于“三农”的贷款,要适当控制利率上浮的幅度,尽可能给农民以利率优惠,减轻农民利息负担,让利于农,反哺于农。三是要方便农民贷款。要适当简化贷款抵押担保手续,优化信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增强贷款的灵活性,贷款期限的设定要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额度的确定要与农业企业和农户的合理资金需求相匹配,便于借款人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政策性金融服务,大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各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示范、引导和支持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在做好粮食收购与粮食储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贴息贷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领域;国家开发银行要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循环农业和特色农业建设,加强中小企业贷款和软贷款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支持力度,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提高商业性金融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各商业性金融机构应积极研究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适当调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扩大对基层行的授权授信,改善农村网点布局,完善服务功能,突出支持重点。一是积极做好县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金融机构要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类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产业化经营。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规模涉农企业,大力提高农业科技现代化建设。三是积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以仓储、配送、分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服务。四是拓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对农户住房、大宗农机具、大额耐用消费品、就医、助学等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发挥信贷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积极作用。?
  七、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明晰产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资产质量,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步伐。支持农村信用社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大支农有效投入,重点推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农村种养业和多种经济组织发展;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大户和社区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
  八、为培养新农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助学类贷款,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推广工作。开办教育类贷款,通过金融支持,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整体提高农民技能和素质。拓展创业类贷款,对城镇下岗人员、进城创业的农民提供创业贷款,增强农民自主创业能力。?
  九、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拓宽农村建设的融资渠道。一是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证券化、农业高科技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上市交易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募集资金。二是要切实提高农业类上市公司质量。农业类上市公司要完善内部治理,夯实主营业务,充分利用资金、品牌、技术、管理等优势,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三是要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发挥资本市场的导向作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改制,做大做强。四是要积极利用期货市场。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认识和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功能,有序参与棉花、稻谷、生猪等期货品种的交易,拓宽销售渠道,降低流通成本,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十、积极支持“三农”保险的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降低投保门槛,简化投保程序,提供便捷服务。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积极稳妥开展种养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各级财政对农户投保农村家财险和种养业险给予补贴的方式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人身保险,努力引导各保险机构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农民补充商业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适合农民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普及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稳步推进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三是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提高风险保障和灾害救助水平。四是为我市农业项目“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这一金融工具,规避出口收汇风险,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利用“信保融资”平台,通过保险项下融资等产品积极协助农产品出口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加强合作,逐步形成对农产品出口的配套融资支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贸易融资的力度,不断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五是在为农产品出口企业继续提供传统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出运前风险保障、与出口相关的国内信用险、与出口信用险配套的担保产品等“一揽子”组合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出口买家管理机制,开通“信保通”网上业务操作系统,优先提供国家风险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书等各项增值服务。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有选择地开展责任保险,在高危行业、城镇公众聚集场所、中小学校等方面开展责任保险试点,积极扩大农村财产保险的覆盖面。?
  十一、营造农村保险服务环境,加大农村保险创新力度,提高“三农”保险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将“三农”保险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维护保险机构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农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各保险公司要大胆创新,积极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包括家财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等在内的“一揽子”综合保险。合理设立农村机构网点,强化对农村营销服务网络的监管,提高农村营销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一套符合农村市场特点、行之有效的客户服务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为农民提供优先承保、灵活费率、快速理赔、预赔等保险服务。?
  十二、探索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不断调动各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对农村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探索对“三农”贷款实施各级财政贴息补贴;二是对为“三农”服务的贷款担保机构实施财政补贴;三是在探索和试办农业保险中,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十三、整合使用支农资金。要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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