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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九草案三审 特大贪污罪拟不得假释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11-24 浏览:0
导读:刑法修正案草案于2015年8月24日经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针对重特大贪污犯拟不得假释新规,即因贪污被判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下面就由小编在

  刑法修正案草案于2015年8月24日经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针对重特大贪污犯拟不得假释新规,即因贪污被判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下面就由小编在本文就刑九草案三审对重大贪污罪的刑罚新知识详细介绍。

  刑九草案三审的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开始第三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因重大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或将受到终身监禁。草案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条解析

  1、为什么要拟终身监禁的条款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表示,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的措施,有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终身监禁是刑罚方式吗

  终身监禁并非为一种刑罚,只能算是一种“特别死缓”,这和刑法修正案中规定的,判处死缓的暴力罪犯限制减刑一样。

  3、已获刑但未刑满的行为人适用终身监禁吗

  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不会有溯及力,如果草案通过并实施,实施前已判决的重特大贪污受贿罪犯将不会按照新刑法被溯及。而新刑法实施后,案件仍未审结,那么要本着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哪个判决较轻,选择哪个法条。如果新刑法实施后,才犯案的罪犯,那么自然按照新修订的刑法标准审理。

  4、增加终身监禁是否减少死刑立即执行

  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针对重特大贪污犯罪中增加终身监禁,限制减刑假释,实质是在刑罚中,降低了贪污犯罪行为人的死刑立即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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