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天超车——责任如何认定
2009/12/23日上午,有大雾,路况是农村的乡间公路。我叔叔骑摩托车靠右行驶,前面有一辆农用三轮车,我叔叔于是开始靠中间行驶,准备超过前面的农用车后再靠右行驶,结果在我叔叔的摩托车和农用车并排行驶的时候,对面来了一辆摩托车,也靠中间行驶,由于对面的摩托车后面横放着很长的钓鱼工具,结果把我叔叔连人带车挂倒了,人骨折受伤住院,摩托车摔坏了,而对方没事。
现交警以我叔叔超车为由,判我叔叔负完全责任,对方无责。请问这种判决是否合理对方真的不用负一点责任吗或者说对方不用赔偿一分钱吗
律师解答:
对方应当有一定责任,因为车辆载物超宽属于违章行为,且与交通事故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你们可以对交警的认定申请复核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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