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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抱怨品牌价值被低估:应与搜索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3-07 浏览:0
导读: 【电子合同内容】淘宝抱怨品牌价值被低估:应与搜索门户平级 其实从品牌营销上来说,泊宝网完全能够与搜索引擎、门户网站一样,成为中国互联网上最有影响力的品牌营销平台。 比特网(Chinabyte)消息,“在巨大且惊人的

【电子合同内容】淘宝抱怨品牌价值被低估:应与搜索门户平级

其实从品牌营销上来说,泊宝网完全能够与搜索引擎、门户网站一样,成为中国互联网上最有影响力的品牌营销平台。

比特网(Chinabyte)消息,“在巨大且惊人的销售数据后面,我们只是看到了淘宝作为销售平台的强大力量,但对淘宝商家带来的品牌价值却被忽略,其实从品牌营销上来说,泊宝网完全能够与搜索引擎、门户网站一样,成为中国互联网上最有影响力的品牌营销平台。”

今天上午,在淘宝举办的电子商务品牌营销论坛上,接受比特网咨询的淘宝官方人员对于淘宝目前的品牌价值被忽略的话题给予了上述的抱怨。

该内部人士表示,有来自相关的报告显示,以淘宝为代表的C2C电子商务网站在网络广告“购买吸引力”和“点击吸引力”两项指数上以89.9%和89.1%分列第一和第二位,甚至超过了包括搜索引擎网站在内的其它网络广告平台,但是在网络广告的参与度上,C2C电子商务网站却让位于门户网站及搜索引擎网站这两种平台,仅以28.8%的指数屈居在第三位。

因此,在他看来,业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营销价值的错误认知,使得商家看到了淘宝的销售力却忽略了淘宝潜在的品牌营销价值。“淘宝网有中国互联网上人数最多、质量最优的网购用户群体,用户粘性高,品牌营销价值巨大。”

电子商务平台的品牌价值已逐步引起重视,在此之前,B2C平台京东商城负责人刘强东就表示,除了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在广告、增值服务等多方面寻求到更多的利润增长点,非产品收入至少要占到整个平台整体收入的50%-60%.

有数据显示,淘宝目前的广告收入已经介于百度和新浪之间,稳居网络广告市场前三甲的位置。

分析人士看来,淘宝早已关注到其巨大用户后面隐含的商业价值,一旦在淘宝在其品牌影响力及多元化产品方面发力的话,势必会对国内的整个网络广告市场的格局进行颠覆,“此前传言的百度前任产品强人叶鹏的加入就是一个明显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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