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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的侵权形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5-02 浏览:0
导读: 【网络隐私权】网络隐私权的侵权形式 目前互联网上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网站对个人信息的侵权。通常表现在监视、记录、制作、出售顾客的隐私资料,甚至与第三方共享,构成对隐私的侵犯。如搜索

【网络隐私权】网络隐私权的侵权形式

目前互联网上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网站对个人信息的侵权。通常表现在监视、记录、制作、出售顾客的隐私资料,甚至与第三方共享,构成对隐私的侵犯。如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在“隐私门”事件越陷越深,美国、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对谷歌街景技术获取私人数据事件展开调查或提出抗议。

多数网站没有详细的网络隐私规定。受访网站对他人数据的搜集方法与范围,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保障数据安全的办法和对他人信息的使用不加说明。近日,德国政府数据保护机构认为美国著名社交网站facebook有泄露用户数据的嫌疑并将其告上了法庭。

电子邮件、网络广告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某些网站将用户资料大量泄露给广告商造成大量的垃圾邮件,或是利用技术措施偷阅他人电子邮件、非法出卖使用者的电子邮件地址。

专业的网络跟踪技术对计算机用户网络隐私权的侵扰。互联网的兴起带来对信息的狂热追捧,其中藏有的巨大商机衍生了大量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支付较低的费用,均可获悉他人的详细资料。

某些软硬件厂商对网络隐私权的侵犯。有些设备供应商在销售的电子产品中设下陷阱,对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收集。据悉,微软公司Windows98系统在office Word和Excel软件上设置了隐含使用者电子信息的唯一的确认号码,通过这个“秘密通道”可以使个人信息在悄无声息中进入了微软数据库,毫无网络隐私可言。

政府的作为对网络隐私权的侵犯。如一向强调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美国政府却屡次出现在网络隐私被侵犯的案例中。据悉,美国FBI的“食肉者”网上邮件窃读系统在互联网上早已“声名远播”,该系统在不计其数的电子邮件流量中筛选所需的电子信息,并从中找出发自或送至犯罪嫌疑人的邮件,将其内容自动复制到“食肉者”电脑的硬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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