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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办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12-15 浏览:0
导读: 【著作权邻接权纠纷】有关申办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的规定 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申请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或者地区性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具体而言,举办国际性、全国性

【著作权邻接权纠纷】有关申办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的规定

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申请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或者地区性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具体而言,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应当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报新闻出版署批准后方可举办。新闻出版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举办地区性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应当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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