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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威啤酒爆炸伤人遭索赔万元nbsp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2-06 浏览:0
导读: 【损害赔偿】金威啤酒爆炸伤人遭索赔万元 金威只愿赔1000元 吴先生与同事聚餐时,饭桌上的啤酒瓶爆炸,弄伤了吴先生的右眼。吴先生日前将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和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

【损害赔偿】金威啤酒爆炸伤人遭索赔万元 金威只愿赔1000元

吴先生与同事聚餐时,饭桌上的啤酒瓶爆炸,弄伤了吴先生的右眼。吴先生日前将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和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9400余元。金威则表示只愿意赔偿1000元医疗费。

吴先生说,2006年9月25日晚上,他与几名同事在员村某餐厅聚餐,席间要了十多瓶金威啤酒。忽然,放在桌上的其中一个酒瓶爆炸,飞溅的玻璃碎片刮到吴先生的右脸部。餐厅老板和同事赶紧将吴先生送至附近的私人诊所,老板又叫来了啤酒代理商黎某。治疗后,黎某代表啤酒公司支付了医疗费800元。第二天,吴先生依旧觉得右眼疼痛难忍,便让黎某陪同他到中山三院检查,被诊断为眼角膜裂伤。医院建议吴先生住院治疗,黎某拒绝支付3000元住院押金,称这么大的数目,要向公司请示。此后,吴先生便再也没拿到啤酒公司的赔偿费用。

金威啤酒公司和金威啤酒酿造公司对吴先生的高额赔偿提出异议,并指出吴先生就诊于私人诊所,其医药清单并不正规,连普通的消炎药都要数百元。另外,由于吴先生事后并未住院,因此他提出的医疗费用属于未发生的费用,索赔无据。被告只肯在已经赔付8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医疗费近200元。由于金威啤酒公司和金威啤酒酿造公司均有生产啤酒,却是分别独立的法人,因此,两家公司共同委托的律师要求吴先生提供啤酒瓶的玻璃碎片,以辨认商标,确定被告。

由于双方拒绝调解,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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