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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纠纷问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3-04 浏览:0
导读: 在处理不当得利纠纷的时候,我们要首先确定什么是不当得利,先要确认不当得利,然后要查明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条文,下面我们就来从不当得利的定义、不当得利的以及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来说明怎么处理不当得利纠纷!不当

在处理不当得利纠纷的时候,我们要首先确定什么是不当得利,先要确认不当得利,然后要查明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条文,下面我们就来从不当得利的定义、不当得利的以及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来说明怎么处理不当得利纠纷!

不当得利定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在我国立法上的独立地位,源于《》第92条的规定,该规定使得不当得利成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形成了独立的债法制度。不当得利事实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称为受益人,受到损失的一方称为受害人或者受损人。不当得利的事实发生后,依据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一方,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对受损人的这一返还义务,就是法律规定的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纠纷是因不当得利事实而引起的权利义务争议。

以不当得利产生的事实上的原因可以将不当得利划分为两大类: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所产生的不当得利,在这种不当得利中,受益人的所得利益是受损人给予的,也就是说这种不当得利是由受损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主要包括自始目的欠缺(如非债清偿)、目的不达(如预期目的不成就)和目的消灭(如解除条件成就)。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非基于给付所产生的不当得利,主要包括侵害他人权益不当得利、支出费用不当得利和求偿不当得利。权益侵害不当得利是指通过侵害他人权益而获益,主要有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受益、非法出租他人财产而收取租金、占有消费他人之物、侵害他人或人格权而获益以及其他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而获益的情况。支出费用不当得利是指未经许可在他人财产上支出费用,从而使财产所有人得益。在这种不当得利中,受损人误认他人之物为自己之物,因而在该物上支出费用。如误认他人之牛为自己之牛而喂养。求偿不当得利是指受损人向第三人给付以便解除受益人对该第三人所负的债务从而使受益人得利。

法律法规:

根据《》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92条,《》第107条,《企业》第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的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作为独立的债法制度,不当得利与物权制度密不可分,从一定意义上说不当得利是为了补救给付原因欠缺的权利变动引起的利益失衡,这也是在制定《规定》时将其独立列出的依据。对于不当得利事实的性质,在理论上有行为和事件两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是行为的观点指出:不当得利的事实属于一种不公正的行为,从法律上确认不当得利为主体的行为,确认不当得利的债务人性质,有助于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认为不当得利事实属于事件的观点则是: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人的意志无关。实际上,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制度并不是要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是要纠正受益人“得利”这一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在实践中判断不当得利的依据主要是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131.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 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在获得不当得利时,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不当得利是非法,对于不当得利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处理,不要为了一己的贪欲而受之,这样最终还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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