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完善取保候审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建议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5-26 浏览:0
导读: 【取保候审制度】完善取保候审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取保候审的作用,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理解偏差, 加强保证人的责任感,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必要对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取保候审制度】完善取保候审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取保候审的作用,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理解偏差, 加强保证人的责任感,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必要对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完善取保候审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对以下问题或通过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或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加以明确规定:

1. 为了解决追究保证人刑事责任无法可依的情况,建议在《刑法》中增补“保证人违反法定义务罪”。可在《刑法》分则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的“妨害司法罪”一节中,具体表述如下:“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不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义务,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四项行为之一,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在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总原则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三机关各自决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具体规定为: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 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最长不得超过2个半月。

3.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的最高数额及幅度。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