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借款凭据齐全 诉求还款被驳回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6-04 浏览:0
导读: 通常,只要借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请求还款是没多大问题的。但这并不代表没问题。也会出现借据虽然齐全,但是请求债务人还款却遭法院驳回的情形。下面就是一例。提醒大家不要粗心大意,以为有了借条就不用担心了。

通常,只要借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请求还款是没多大问题的。但这并不代表没问题。也会出现借据虽然齐全,但是请求债务人还款却遭法院驳回的情形。下面就是一例。提醒大家不要粗心大意,以为有了借条就不用担心了。

案情回顾:

2012年3月9日,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冯某返还欠款50万元,并提供借款协议和收条各一份作为证据。其中借款协议载明了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等;收条载明了冯某于2011年10月24日收到张某出借的50万元。借款协议与收条上均有冯某的签名。

冯某在庭审中辩称,借款协议和收条上的签名确系本人笔迹,但是上面的其他内容他从未见过,也从未向张某借款。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借款用途、借款交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结果发现原告张某与被告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借款用途,尤其对借款的交付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的陈述前后不一。

法院认为,原告张某提供的证据结合其庭审陈述,不足以证明其向冯某出借50万元的事实,因此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分析:

本案中,原告不仅提供了借贷合意凭证(借款协议),还提供了款项交付凭证(收条)。许多人会以为有这样充分的证据,就足以说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其实并非如此,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除了看是否有借款凭证等物证外,还会对借款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款项来源等要素向双方进行询问了解。

而此案在审理时,被告对借款交付的真实性提出了异议。而与此同时,原告对本该十分清楚的款项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却说不清楚,这就不免让人怀疑事件的真实性。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能就此断定借款事实成立的。

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大家当前民间借贷案件多发,从债权人角度来讲,在出借款项时一定要立字立据,并依法保留放款的证据;从债务人角度来讲,一定要注意签字盖章带来的法律后果,避免留下空子惹官司上身。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