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拖欠农民工工资犯何罪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19 浏览:0
导读: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其触犯了我国的规定,那么具体而言其触犯了我国劳动法的哪些规定了,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接下来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其触犯了我国的规定,那么具体而言其触犯了我国劳动法的哪些规定了,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接下来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 和工资水平。事实上法治。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