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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人不懂交强险,车子被撞还自掏腰包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1-23 浏览:0
导读:      自去年7月1日我国强制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至今,已经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但记者近日从佛山各大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仍有九成人不懂交强险,近一成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

  

   自去年7月1日我国强制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至今,已经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但记者近日从佛山各大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仍有九成人不懂交强险,近一成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担原本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赔偿的400元费用。

   近日,车主赖先生遭遇了莫名其妙的晦气,不仅车被撞了,而且维修费用还要自负。他在马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竟然遭遇了另一辆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处理后,对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赖先生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赖先生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赖先生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有过类似赖先生同样遭遇的并不是少数,因不懂交强险而导致自掏腰包赔偿的现象非常普遍。记者从佛山南海合福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获得一组让人诧异的数据,从去年7月1日至今,有100多辆车出现车主无责的交通事故开回修理厂维修,超过九成人在送车到修理厂维修时,仍未向保险公司报案,为肇事方申请交强险赔偿。绝大多数车主是在汽车售后人员的指引下,才向保险公司报案。据该公司的统计数据表明,约10%的车主因为没有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导致无法为肇事车辆索取到交强险的赔偿。以上无责方由于不原意自掏腰包为对方支付400元,双方经常为此而出现赔偿纠纷。

   业内人士指出,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车主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及时报案,减免因无责所造成的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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