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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半讨不出火灾原因认定书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3-02 浏览:0
导读: 依安县退休干部张理有3年半讨不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财险理赔遥遥无期。“我叫张理有,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张有理’。可有理却也讨不回公道哇。”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不仅让张理有和女儿苦心经营的商店化为灰烬,更

依安县退休干部张理有3年半讨不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财险理赔遥遥无期。“我叫张理有,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张有理’。可有理却也讨不回公道哇。”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不仅让张理有和女儿苦心经营的商店化为灰烬,更让他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官司,老伴曾喝药自杀,女儿远赴他乡,一家人寄居亲属家。如今火灾已过去三年半,他仍没有拿到应由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无法进行财险理赔……

7月1日,记者在依安县见到了已经66岁的张理有,他讲起三年半来的奔波诉讼,不禁老泪纵横。

一场大火烧毁商店

张理有的“奔波”始于三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

张理有曾是依安县水利派出所警察,退休后,他和老伴卖了家里的三间大瓦房,出资给大女儿在依安县百货大楼一楼开了一家军品专卖店,老俩口也常年在店里帮女儿照看。2000年1月24日凌晨,睡梦中的张理有老俩口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有人喊,着火了。“敲门的是港田出租车司机郭福强,我和老伴醒后发现我家商店的东南面墙面着火,我俩忙穿衣下床,随手抢出一些物品。”张理有说:“跑出商店后,火势渐强,待再想进屋时,大火已封门了。”

“火灾让我和老伴不知所措,火是怎样着的我也一无所知。后来消防车赶到了,开始救火。我一直不敢离开现场。”张理有说:“待大火被扑灭,整个商店已面目全非,商店经营的军勾鞋、棉帽、服装等滚落满地,4万多元的货都损失了,我和老伴全呆了,欲哭无泪。经营了好几年的家产毁于一旦。”

火灾后被行政处罚

接下来的事更让张理有没想到。上午8时,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长孙士杰带人来检查现场后,将张理有带到了消防大队。

“在火灾原因没查清的情况下,孙士杰把我带到消防大队,派三名警察看押我,对我强行限制人身自由达14个小时。家里来人送食品也被拒之门外,就算我上厕所,孙士杰也安排两名警察寸步不离看管我。”张理有说:“我连坐下来休息一会儿都不行,县安全办张主任见我年纪大身体难支,讲情让我坐下休息一下,都被制止了。”

当天,县公安局消防科作出了《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对这起火灾作出了处理决定。依安县消防部门认为这起火灾的原因是:“军用品商店内部生活取暖用的火炉子铁皮炉筒子距橱窗内南侧堆放的服装、棉被等可燃物间距不足,炉筒子温度过高烤燃堆放的服装、大衣、棉被等可燃物引起火灾。”据此,依安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张理有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老伴喝药寻短见

在消防队滞留了14个小时后,张理有交了250元保金才被放回家,一到家,他就被眼前的噩耗惊呆了—老伴喝药自杀被送到医院抢救。

“我当时两眼一黑,腿都瘫软了。”张理有说:“我差一点就家破人亡了。”

原来,张理有的老伴魏淑艳面对火灾的重大损失心急如焚,在张理有被抓走后,连面都见不到,更不知道老伴什么时候能放回家,情急之下喝了农药寻短见。

魏淑艳给张理有留下了一份遗书:“对不起,理有,我走了,我没想到一把火烧掉了全部家产,我什么都没有了,拼了一生竟会落得这样下场。你把欠XX的钱想办法还上吧。对不起,我走了,一切都扔给你了。”

幸亏魏淑艳服药后被人及时发现,送往医院得以及时抢救才幸免于难。两天后,魏淑艳从病床上醒来,见到一脸憔悴的张理有,两人抱头痛哭。

不服处罚,申请复议

张理有认为县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有误。“火灾根本不是我女儿商店引起的。因为我女儿商店的炉子一共用了10.5节炉筒子每节1米,距离挺远。在用火炉子取暖中根本不存在距炉子七、八米远的炉筒子会把地下的物品烤着,说明起火点不在我处。”张理有说:“我请求进行模拟试验来验证。可没有人听我的陈述。”

张理有对行政处罚也不服。“我不是商店的法人代表,事实上军品商店的法人代表是我女儿张秀丽,消防队因我是家中的男主人,就认定我是经理,处罚认定的主体有误,对我处以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张理有认为,孙士杰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自己和他有过矛盾。“我本来同孙士杰的关系不错,还一起喝过酒,打过麻将,但后来得罪过他一次。”张理有说:“1999年11月,孙士杰到我的商店时检查取暖用的炉子,对我老伴说,你不拆炉子就拘留你,我当时跟他争执了起来。”

2000年4月28日,张理有向法院递交了《不服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罚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处罚,请复议机关进一步查明事实真象,并对火灾事故责任给予公正的认定。

张理有上访翻案

在递交了《不服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罚复议申请书》的同时,张理有还向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提出对火灾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复议。2000年4月6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做出重新认定,维持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对火灾原因的认定结论。

对此,张理有并不气馁,他多次奔波于依安、齐齐哈尔、哈尔滨三地,先后申诉到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要求重新鉴定,经省消防总队和齐齐哈尔市消防支队对火灾事故重新认定,结论是“火灾事故原因不清”。

2000年12月10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对原复议决定予以撤销。“对张理有行政行拘留5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决定撤销依安县公安局对张理有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案是翻了,可我的麻烦还是不断。”张理有说:“时至今日,依安县公安局仍不根据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作出的这一决定向保险公司提供火险证明,保险公司不能按程序对我进行赔偿,我经济上的损失至今未能得到补偿。”

张理有说:“火灾给我造成了近8万元的损失,商店再也无力经营了,女儿去了外地打工,我和老伴借住在亲家的一间仓房内。我几年来上访数十次,光路费就花了1万多元,精神上的痛苦更难以用文字来表达,这一切都是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关于这起火灾的错误结论造成的。”

据张理有讲,现在他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保险公司的理赔上,他和女儿经营的军品商店曾向保险公司投保过财产险,保额为5万元。“如果我能早些时候拿到赔偿,商店就不会关门,还可以继续经营下去,经济损失也不会这么大了。”张理有说:“但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的错误结论和故意拖延让我全家都陷入了困顿。”

火灾认定陷入“怪圈”

7月1日,记者见到了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科长、依安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孙士杰。

孙士杰否认与张理有存在个人矛盾,“一切都是按程序处理的。”孙士杰说:“以前防火隐患检查时我确实检查过张理有所在的商店,但那都是从工作角度出发的,不像张理有说的那样有过冲突。”

记者:“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为什么不依照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的最终结论做出火灾认定书”

孙士杰:“我们现在之所以没有认定火灾原因,是因为张理有没有充分提供证据证明火灾的发生原因。”

记者:“为什么要由张理有来提供证据”

孙士杰:“火灾现场已不存在,只能由张理有提供证据。”

记者:“如果张理有提供不出证据,是不是就永远做不出结论”

孙士杰:“是这样。”

这样,张理有寻求的火灾认定就陷入了一个“怪圈”,火灾现场已不复存在,他提交不出火灾原因的新证据,依安县公安局消防科据此不给他开火灾认定书,他就无法到保险公司理赔。

“我现在已是身心疲惫,弄不明白这个‘怪圈’究竟是制度造成的,还是人为造成的”张理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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