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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下个人售房如何合法避免缴纳营业税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3-18 浏览:0
导读: 国家七部委“新政”规定,自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即按房价和所有房价外费用总和的5%征税。 在6月1日后,即使购房还没到两年的个人普通住房出售,

国家七部委“新政”规定,自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即按房价和所有房价外费用总和的5%征税。

在6月1日后,即使购房还没到两年的个人普通住房出售,也可以合法避税。具体来说,可以而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房产交易价格5%的营业税和相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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