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地产偷税四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5-23 浏览:0
导读: 中国房地产企业偷税方式主要有: 一、在预售楼盘时故意延迟缴纳税款。还有些企业则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以各种理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有意侵占国家财政资金,在年度内

中国房地产企业偷税方式主要有:

一、在预售楼盘时故意延迟缴纳税款。还有些企业则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以各种理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有意侵占国家财政资金,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甚至少报税款或逃避纳税。

三、个别企业采取“体外循环法”,将预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上,或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开具发票,隐瞒收入;或者将部分收入核算混入其他往来账户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企业将预收房款等挂在往来账面上,使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四、部分开发商将更名费、拖交房款押金、罚息收入、没收的违约保证金、定金等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或往来账户,未记入应税营业额一并申报纳税。有的将包销代销商品房手续费支出直接从售楼款收入中抵减,以从销售代理商处收取的楼款净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以此少缴营业税。

此外,以假发票虚列成本,致使企业亏损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从售楼款中抵减代理手续费,以此少缴营业税;更名费等收入不入账等等。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