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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6-24 浏览:0
导读: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保证合同签署公告 2010年09月28日02:42上海证券报 字号:T|T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保证合同签署公告 本公司董事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保证合同签署公告

2010年09月28日02:42上海证券报

字号:T|T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保证合同签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物流”),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参股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下称“开发区工行”)为红星物流提供人民币贷款等业务,公司同意为红星物流相关贷款进行担保。

公司与开发区工行于2010年9月25日签署了关于为红星物流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公司为开发区工行向红星物流提供的贷款中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万元整)进行担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开发区工行向红星物流提供贷款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开发区工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此次贷款担保事项为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为红星物流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万元整)的贷款担保。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事宜为公司根据前述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进行的签署程序,此次贷款担保数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贷款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万元整(24,300万元)其中壹亿肆仟叁佰万元(14,300万元)为对子公司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壹亿元(10,000万元)为对子公司红星物流提供的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7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8%。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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