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在电建外包队里上班的农民工,去年在独山子大发展上班的时候脚受伤了,在农七师兵团医院接受治疗,结果脚趾头骨折了,伤口缝了二十针左右,我休息了三个月,到现在老板还不给我在受伤时的工资,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还有老板,在没有和我们签合同的情况下还把工资要回吗
问题补充:
这是去年的事情现在还能审请工伤吗
律师:
你可以申请,还可以通过申请追讨工资。
律师:
你好!你可以申请工伤,还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老板不签合同,应该补偿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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