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1、《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
《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相关信息填好后,再送到夫妻双方工作的单位进行核实且加盖印章,如果没有所属单位的,需在领表机构盖章。
2、其他证件
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只需要家庭户籍的首页和夫妻双方的那一页),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另外,针对所有想要生二胎的夫妻,已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和再婚夫妻还需要增加几样证明,包括夫妻双方及孩子的三份独生子女证(已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本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已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一胎出生证明(已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再婚后结婚证书、一方未生育证明(再婚夫妻)。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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