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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12-30 浏览:0
导读: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各国所关注的一个重点领域,现在大家对自己的权益保护还是很关心的。我国也有专门的法律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怎样的?

  1.以专章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表明该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该法列举的消费者权利有九项之多,体现出较高的保护水平。

  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首先,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以专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

  3.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4.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以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法律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怎样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怎样的?

  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原则、交易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社会监督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法的三包规定是怎样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怎样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在对消费者实现三包主要依据有:1、国家规定、2、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在包修、包换、包退事项规定: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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