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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航空企业将下调燃油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6-05 浏览:0
导读: 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与调整前相比,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降低了3.1%。以最新下调的5200元/吨的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计算,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应征

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与调整前相比,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降低了3.1%。以最新下调的5200元/吨的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计算,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应征23.9元, 超过800公里的航线征收44.8元。按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的原则, 征收的最高标准应为20元和40元。

根据上述七家航空公司下发的通知,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则免收燃油附加费。

国内成品油面临上调的压力,航油为何逆势下调据了解,航油价格按季度进行调整,今年1月,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价格曾上调20元/吨,而国内成品油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所以才有本次背离。

调整燃油附加费的公司基本依然是选择最高标准来制定各个公司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而国内另外两大航空公司东航和南航目前还没有公布燃油附加费调整政策。

游易旅行网的机票负责人表示,在4月6日前销售的机票仍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4月6日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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