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
生效证明是权利人实现法律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很多时候法律文书不能得以履行,这就需要权利人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的上诉期过了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人即可去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办理生效证明,从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法院判决,去法院。
第一点、首先要准备离婚起诉状以及证据清单;第二点、准备离婚所用的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财产的证明;第三、要查询被告身份信息,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第四、所有的诉讼材料均需要准备一式三份,递交法院。第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法院受理后,七日之内缴纳诉讼费;第七、等待法院送达开庭传票,按时参加法院的开庭;第八、开庭后,法院一般会在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的期限内,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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